一、申请人须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全职在岗教职师,每位教职员每年申请的短期聘请资助项目不超过4人次
二、资助要求
(一)拟聘请的外国专家应对华友好、身体健康、与学校无聘用关系,且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具有相当于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
2. 在国(境)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3.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员;
4. 国际学术组织负责人、国际刊物编委、在政府间或全球性国际组织担任高级职务的人员;
5. 学校急需和紧缺的其他高层次专家。
(二)外国专家一般在校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且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专家来校(深)参加国际会议、论坛、峰会等活动的天数及所作的讲座、报告等不计入在校工作时间及在校工作内容。
(三)受邀专家在校期间应面向我校师生开展至少一次以介绍学科前沿动态为主题的公开讲座。
三、资助内容及标准
资助内容 |
资助标准 |
备注 |
国际旅费 |
教授 |
往返:5000(亚洲)/10000(其它国家) |
资助标准内按财务要求据实报销 |
诺奖得主、世界顶尖学者 |
可视情况增加支持额度 |
工作酬金 |
教授 |
2000元人民币/工作日 |
为税前金额。工作酬金的发放原则上通过转账支付。 |
院士及世界顶尖学者 |
4000元人民币/工作日 |
诺奖得主 |
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工作日 |
住宿费 |
教授 |
700元人民币/间晚 |
按专家在学校天数计算,标准内按财务要求据实报销 |
院士及世界顶尖学者 |
700元人民币/间晚 |
诺奖得主 |
1100元人民币/间晚 |
宴请费 |
300元/人/次。外国专家5人(含)以内的,中外人数在1:1以内安排;外宾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2以内安排。 |
在校期间宴请不超过1次,资助标准内按照财务要求据实报销 |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在外国专家来校前至少2个月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高端国(境)外专家短期来校工作资助申请表》,经学院和相关部门同意后向国际事务处提出申请。
(二)国际事务处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通知和公布审批结果。
(三)申请人需提前1周将拟聘外国专家简介、讲学讲座和座谈的时间地点通过学校网站、有度即时通、张贴海报等方式对外发布。
(四)申请人在项目结束后2周内,提交相关材料和票据至国际事务处,国际事务处审核通过后,到财务部门办理经费核销。
五、申报材料
(一)专家来校前2个月提交:
1.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高端国(境)外专家短期来校工作资助申请表》(附件1)
(二)项目结束2周内提交:
2. 项目总结(无固定格式,由申请人自行撰写)
3. 外国专家在校工作照片(讲学、讲座、座谈等,可另附其他参观活动照片,分辨率在300万像素以上)
4. 外国专家国际旅费相关票据:登机牌原件,行程单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5. 外国专家住宿费用相关票据:酒店发票、水单原件,支付凭证复印件
6. 外国专家宴请相关票据:发票、小票原件,支付凭证复印件
7. 外国专家签字的工作酬金签收单
8. 外国专家护照首页、签证页及出入境页复印件
(联系人:黄冰冰,电话:26033075,办公室:H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