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卷答疑】申请流程篇
2020年04月08日 10:10  浏览量:

在收集的问卷反馈中,我们发现有很多同学因为不了解海外交流项目的获取渠道和申请流程从而望而却步。虽然我们在每个项目通知中都进行了详细指导,教务部也在给到每位同学的《本科生学习指南》中列明了相关要求,仍然提出如此疑问的同学,大概是太专注学业了吧(姑且原谅泥萌了)在此为各位小白普及一波,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了解校内手续~


PS.大家也可以借机把尘封已久默默收藏的学习指南找出来好好读一读,以下摘自学习指南第80页










项目分类及获取渠道


① 按派出时间:学期项目(秋季、春季和夏季)、暑期/寒假项目;

② 按项目性质:校际协议项目和自行联系项目;

③ 按项目类别:学分项目、联合培养项目、游学项目。

④ 项目获取渠道:

A. 学校官网:http://www.hitsz.edu.cn/index.html

B. 教务部官网:http://due.hitsz.edu.cn/

   教务部微信公众号:哈工大深圳教学信息

C. 国际事务处/港澳台办公室官网:

   http://io.hitsz.edu.cn/

   国际事务处/港澳台办公室微信公众号:HITSZ国际事务处








学分认定

① 外出前
  • 根据所在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交流单位的课程简介或课程教学大纲等,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本科生交流项目申请表》及《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本科生赴校外交流学习计划表》,经所在学院教学负责人予以审核签字、教务部备案后,方可赴外交流。

  • 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

  1. 校外课程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培养的要求;

  2. 校外课程与我校必修课教学内容相近、理论教学学时数相近的,可予以认定;校外课程如不能被认定为必修课,可申请认定为专业选修课或文理通识课;

  3. 基础课、技术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等的学分若无法予以互认的,必须补修;

  4. 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不予以学分认定,必须补修。在境内高校进行交流学习修得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可以予以认定;

  5. 实践类课程的学分以每周对应1学分进行认定。

② 返校后
  • 对方大学交流成绩单原件将作为学分认定依据,可由学生本人带回或邮寄至教务部,经教务部上传至教学管理系统后,学生可在系统中查看。

  • 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本科生赴校外交流学习学分认定表》,同时一并提交校外课程教学大纲或课程简介,由所在学院教学负责人予以审核签字、教务部备案后,即可完成学分认定。


③ 相关规定
  • 交流成绩不转换为我校成绩,不参与学生平均学分绩计算。

  • 学分认定申请时间为交流返校后首个学期开学后第1-16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综上所述,在海外交流之前,校内流程主要是根据外方高校的课程制定学习计划,经过学院和教务部审批备案即可;校外流程会根据项目类型不同而要求不同材料,短期项目如暑校一般仅要求成绩单及语言证明,长期项目如交换/访学/联合培养则需要额外提供简历、动机信、资金证明等其他材料(后期国际处将进行梳理及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