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深圳)教师出国(境)参加重要国际活动资助申请指南
2018年09月19日 17:40  浏览量:

一. 申请条件

(一) 申请人需为我校全职在岗教职员;

(二) 申请人参加国际会议或活动的署名单位应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英文为“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Shenzhen”;

(三) 需为以下三类情况之一:

1. 在高水平国际会议上作大会特邀报告(Invited plenary speech)、大会主题发言(Keynote speech

2. 以国际学术会议重要组织者身份参加国际会议

3. 以国际组织或机构重要职务身份出国(境)参加相关活动


二. 资助内容与标准

资助类别

资助内容

资助标准

特邀报告/大会主题发言

注册费,版面费,往返旅费,护签费,不超过4天的国(境)外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

旅费:不超过伍仟元人民币(亚洲)/壹万元人民币(其它国家或地区);

国(境)外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按照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资助费用在资助标准内按财务要求据实报销

国际学术会议重要组织者

往返旅费,护签费,不超过4天的国(境)外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

国际组织/机构重要职务身份


三. 申请流程及材料

申请人在参加国际活动回国后2周内提交相关材料至国际事务处(H721),国际事务处报分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到财务处核销相关费用。核销材料如下:

种类

内容

资助申请材料

1.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师出国(境)参加重要国际活动资助申请表》(附件1

2. 活动照片(分辨率在300万像素以上)

3. 活动总结

4. 资助类别的佐证材料(会议议程、会议或重要国际组织官网人员介绍截图等)

因公出国(境)手续材料

5. 因公批件复印件

6.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复印件

7. 因公出国(境)公示复印件

8. 因公普通护照首页、签证页及中国大陆出入境章页复印件

9. 签证费用收据

外方相关材料

10. 邀请函复印件

11. 版面费、注册费等外方开具的形式收据

12. 版面费、注册费的付款凭证

国际旅费

13. 机票行程单

住宿费

14. 酒店形式收据

15. 酒店入住清单

16. 酒店费用付款凭证


如需了解《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师出国(境)参加重要国际活动资助办法(试行)》,请参见附件2


                                   国际事务处

                                  2018919


(联系人:黄冰冰,电话:26033075,办公室:H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