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深《邀请核实单》申请指南
2019年03月27日 11:01  浏览量:

 

外国人来深《邀请核实单》需向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深圳市外办”)申请。国际事务处是我校与深圳市外办直接对口部门,负责我校《邀请核实单》的申请工作。

一、申请条件

凡我校邀请来访、考察、科技文化交流、参加会议或参加大型活动的外籍人员,按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要求,签证时需要提供《邀请核实单》的,可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1.详细申请报告。需详述双方单位业务性质、具体来华目的、申请来华次数、预计来华时间和行程安排,按来华日期列出每天具体行程;被邀请外国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护照号及职业等(电子版,见附件1);

2.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照片、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等相关信息,护照剩余有效期须在6个月以上;

3.曾来华的外国人须提供最近一次来华的清晰签证页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4.被邀请人的单位派遣证明函。须说明外国人职位情况和来华参加商务活动内容,往来旅行费用、保险等由谁支付,并声明在华期间须遵守中国法律、保证按期出境。该派遣证明用被邀请人单位信笺纸出具,需经外方被邀请单位的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被邀请单位公章。如是外文,须另附中文翻译件;

5.申请单位与被邀请单位直接商务往来、具有法律约束力相关证明文件。

三、办理时限

在国际事务处收到完整且合格的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深圳外事办认为需要进一步了解申请人情况或要求提供以上材料外的其它佐证材料的,调查及补交材料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

四、注意事项

1.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电子版材料应当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2. 材料齐备是取得《邀请核实单》的必要条件,但深圳市外事办有权拒发《邀请核实单》,或更改、取消已发出的《邀请核实单》,并不予解释原因。

3.市外办有权要求提供以上材料外的其他相关佐证文件,并根据情况要求国外相关文件进行领事认证。

 

附件:申请报告

  

                                                                                                                     国际事务处

2019年3月27日

  

(联系人:黄 冰冰,H721,26033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