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比赛内容
作为国家级重点交流活动,海峡两岸暨港澳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自2017年经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并立项,至今已在深圳成功举办三届。前三届大赛分别以“俯瞰深圳,隽秀鹏程”、“40年·辉煌足迹”和“家”为主题,吸引了海峡两岸暨港澳数百支航拍团队参与创作,大赛在海峡两岸暨港澳产生了广泛且强烈的反响,目前已发展成为航拍领域最权威的赛事。
第四届海峡两岸暨港澳无人机航拍创作大赛将以展现海峡两岸暨港澳之间跨越时间与空间的文化融合和思想融合为重点,在赛事的基础上还将举办无人机航拍创作主题论坛、无人机及无人机航拍作品展览展映、大赛颁奖典礼及无人机表演秀等系列活动。
8月20日-9月15日:作品公开征集阶段,大赛组委会将通过专业渠道和媒体宣传征集参赛作品,由组委会审核后通过大赛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合作机构展播平台、专业视频平台等进行展播。
9月24日-10月5日:大赛组委会将通过网络平台对所征集作品进行公众投票,根据网络人气排名选取前60支团队,由评委专家根据技术和艺术性综合决出25支团队进入决赛。
本届大赛将在原有的金、银、铜奖,网络人气奖、传媒关注奖等团体奖,最佳编剧奖、最佳飞手奖、最佳云台手奖、最佳剪辑奖等个人奖基础上,面向全国各院校的优秀团队设立校园新锐奖,增加大赛在年轻群体中的影响力,并颁发最高达3万元丰厚奖金。
二、参赛要求
1.报名面向海峡两岸暨港澳的航拍团队,每个团队限报一个作品;
2.参赛团队中的无人机飞手须持有大赛执委会认可的相应的资格证书;
3.参赛团队通过报名后不得随意增加或更换团队成员,参赛名额不可转让,如因特殊原因导致参赛选手不能参加比赛,应及时与组委会沟通。经组委会同意,参赛团队可缺员比赛,但不可少于2人,少于2人视为自动放弃比赛。每位参赛团队成员只能参加一个团队;
4.参赛者自备航拍设备及制作剪辑设备;
5.作品主题内容符合主流价值观的文化导向,传播健康向上的态度和理念,体现中华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满足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
三、报名须知
1.参赛作品内容题材不限,应展现海峡两岸暨港澳之间的文化和思想融合;
2.参赛作品拍摄地不限,但须符合拍摄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作品时长以3-5分钟为宜,航拍镜头要占全片时长的50%以上,原创镜头占全片时长不得少于60%;
4.参赛作品需保证不含有(包括文字、语言、场景、背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不含有或涉及民族歧视、宗教歧视、种族歧视等内容,不含有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使用他人作品内容部分须保证不涉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相关版权问题;
5.作品可以适度渲染但不能改变画面主要内容元素,作品剪辑、配乐、特技等编辑手法列入评审项目;
6.作品分辨率1080p质量以上,16:9画幅,格式为MP4的视频。作品无水印,创作者信息等内容应只在片尾出现,且不可出现创作者联系方式;
7.其它详细规则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四、报名及作品提交
1.报名参赛请完整填写附件《参赛作品申报表》、《版权承诺书》,随同参赛作品通过邮件发送至组委会收集作品邮箱:dvc@auvsc.com;或填写附件的表格并提供下载网盘信息一并发送邮件;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
3.邮件主题注明:短片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4.组委会收齐所有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
5.入围通知,组委会将以电邮形式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团队须于通知中的截止日期前回复确认是否接受入围邀请,逾期没有回复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6.一旦正式确认接受入围邀请,请积极配合主办方相关的筹备工作,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已入选的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文静 、晓芳
联系电话/微信:17800170573 18515531619
收集作品邮箱:DVC@auvsc.com
大 赛 官 网:http://www.uavdv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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